沐风小大

biubiubiu

想嗦粉

    /枫尖

    第一次感受到对自己故乡浓浓的感情是在去年。

    在我啃着夹着鸡蛋起司的硬三明治,然而又无意间刷到国内朋友发在朋友圈的一碗米粉的时候。

    视觉冲击免不了,舌根处很不争气地泛滥了起来。

    只恨自己没有一架私人高速飞机扔掉手里的三明治狠狠踩上几脚立马飞回去唆一碗粉。

    窗外的响起的啄木鸟啄屋顶的声音提醒着我清醒,最后也只能流着泪啃了一嘴的起司面包屑然后愤恨地点了个赞。

    我家那座城市里的米粉通常是扁的,滑腻,易断却又不失弹性。这种米粉一般特别的入味,这也是我后来吃过外地的米粉之后才知道的。在众多口味的米粉里,我最喜欢的是牛肉面。浓得发棕的牛肉汤汁散发着的醇香是连施瓦辛格都比不上的魅力。米粉店的小桌子上通常都会摆着酱油,醋,盐,葱花还有必不可缺的剁辣椒和干辣椒酱。剁辣椒应该算是长沙的一大特色,在各种小吃店里剁辣椒的存在是绝对免不了的。在冒着白气和浓香的那碗米粉上点缀上两勺红得发亮的剁辣椒作调味……

    简直就是神作。

    以前中午偷偷溜出学校到门口的“常德米粉店”里唆一碗粉绝对是会让胃和灵魂都满足的事。和小伙伴窝在店子的角落吸着鼻涕吃唆着牛肉粉,因为入味技能max每一口粉都可以尝到牛肉汤汁的味道,剁辣椒的加入简直可以让头皮发麻眼前发红,鼻涕狂流不止。没有空余时间和别人谈话,第一口的辣劲还没过,就已经忍不住唆了第二口。整个米粉店都充斥着安静而又不安静悉悉索索的声音中。

    不知道是唆粉的声音还是吸鼻涕的声音。

    如果在我面前摆着活生生的克里斯·海姆斯沃斯和一碗牛肉粉的话。

    答案毫不犹豫的会是后者。

 

    前段时间那位马里兰毕业的小姐姐的演讲在微博上爆火,更是被无数网民炮火攻击。其实小姐姐有一点并没有说错,美国的空气确实是香甜而又清新无比。然而在大口呼吸着资本主义充斥的美国大陆上的新鲜空气时。

    我更加流连长沙的混沌空气。

    自打我记事起,长沙的天就是灰色的。

    阴天,天是灰的;晴天,加了点亮黄的灰色;雨天,灰的发黑。

    灰色似乎是长沙一种不论多少场瓢泼大雨都冲刷不掉的色调,像是永远保持着一种要酝酿一场暴风雨的神秘感。尤其是阴天傍晚,总让人感觉有什么东西即将来临,却又什么都没有。压在扑通扑通跳动的心脏上,让那条无聊的放学回家的路都增添了不少紧张和刺激感。

    夏天最喜欢干的就是手里捧碗冰凉粉,招辆摩的,和同学到五一广场步行街去玩。长沙的夏天可以用能热到融化来形容,热到浑身的毛孔都噼里啪啦地张开。不仅热,还闷。记得小时候在盛夏时睡在凉席铺上,外婆坐在床边摇着蒲扇给我扇风,丝毫解决不了空气里的闷热,扇出来的风都是热的,像是搅动一桶粘稠浓厚的油漆般无力。在那种要人命的热天里,搭摩的是最明智的交通工具选择。

    坐在摩的上,头发被风成一根华丽的拖把张牙舞爪地摇曳在空中,身上的汗被吹干, 仿佛击破了空气中沉甸甸的闷热,凉爽得像是走在一条通往天堂的道路……

    烈日当头,伴着灰白的天空,一辆灵活的摩的挤进堵得水泻不通的芙蓉路。穿梭在停滞不前只能气恼地出着尾气的小轿车中,鼻尖全是呛鼻的废气味,全然可以感受得到身旁的轿车发烫的发动机散发出来的热气。但是可以在拥挤的马路上驰骋的优越感是不可避免的,看一眼还在急躁地拍方向盘按喇叭的司机,可以很得意的吃口冰凉粉然后溜走。

    到了步行街,空气里就像是加入了一种生化武器。

    那种可以让人唾液腺失去控制的。

    一股燃烧的味道。

    烤鱿鱼须烤土豆片烤里脊肉烤骨肉相连炒粉炒面臭豆腐卤味铁板烧白菜麻辣烫….所有的味道形成一种特有的浓香排山倒海地蹿进鼻腔……

    记得我之前在微博上看到过一句话: “入夜后的长沙城,洗去了白日的脂粉和伪装,显露出真实的一面。”

    这座城市像是一朵牡丹花。在别的花朵开地灿烂的时候,它沉默;在别的花凋零枯萎时,它美的炫目。

    到了晚上,长沙的火热依旧无法被黑夜给笼罩住,解放西路的酒吧一条街依旧车水马龙;白天时不太起眼的甜品店面因为独特的夜灯也会招来很多喜欢在夜色下吃甜品的文艺青年;白日的小吃店摆起了塑料桌子椅子,搭起了夜宵摊;弹着吉他带着忧郁眼神的街头卖艺人有许多;停靠在街边旁一排排等客的摩的司机抽着烟趴在方向盘上聊天……

     多少人来过,又走了。多少人离开,又回来。每个人身上似乎都有着一个故事,于是在夜晚,在这座城市。他们呐喊,他们肆意挥发着热血,挥发着心中对这座城市的深爱。

    长沙的夜晚虽说喧闹,却让我觉得安心。人群纷纷攘攘,夜灯闪烁斑斓,每一条马路每一条街道,都带着:“啊我曾经都走过。”熟悉感。

    新鲜空气永远比不上的,混沌的,入骨的,人间烟火味。

    记得听一个老师跟我提起,他的朋友在回到故乡的时候,脱掉鞋子走在地上,来感受回家的感觉。

    我当时笑得很夸张说真是个傻逼。

    可当真正看不到那片灰色的天空,闻不到呛鼻的烟火味,唆不上一碗粉的时候。才发现自己也是个傻逼。也只有等到离开了,才注意到那份怎么化也化不开的乡情。

    那是一种想要张开双臂永远地被故乡拥抱住的冲动。

    那是已经被揉碎了的,融入骨肉血脉里的,渗进骨髓里的深情。

    有时候觉得自己像一只风筝,不知天高地厚地向往着自由和远方,漂泊了许久,直到历经坎坷,被风吹得残破不堪时,有人攥住了线,温柔的将我扯回来。兜兜转转又回到了线轴身边。

    某人有次问我:“故乡对于你来说是什么。”

    长沙对我来说,就是一碗米粉,一串臭豆腐,一场瓢泼大雨。

    辣的让人宁静,吵的让人安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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